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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,减轻困难毕业生求职资金压力,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规定结合保定市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享受求职补贴人员范围及补贴标准

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,残疾、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,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,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。

二、工作流程

我校将于9月份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代为申领求职补贴,并附以下材料:《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》、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、毕业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(或低保、残疾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特困救助供养、父母烈士)证明材料、学籍证明等。申请材料需先学院初审由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复审并公示,公示内容为(含隐藏部分位数的身份证号码),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,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,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享受毕业生求职补贴的认定、审核和管理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,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,各学院作为资格初审部门,对申领求职补贴的学生资质要严格把关,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经济困难的学生手中。严厉杜绝提供虚假材料,骗取套用求职补贴资金的行为。

四、补贴申请审核与报送

请各学院按本通知统汇总组档申请材料(组档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《保定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》),并以学院为单位填报附件2,于9月19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材料报送至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(63#B座#1006)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

 系 人:潘泽

联系电话 :0315-8810029
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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