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
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,确保学生按期顺利毕业,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规定,通知如下:
一、整体要求
2025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采用线下方式开展,各学院要提前做好答辩安排。
二、答辩前期准备
1.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定稿查相似性检测低于30%,方可进入答辩阶段。
2.各学院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,成员由5-9人组成,设组长1人,秘书1人,做好学生答辩资格审定,统筹及安排学院答辩整体工作。
3.根据学院实际答辩工作安排,组成若干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由3-5人组成,含答辩组长1人。每组配答辩秘书1人,具体负责本组学生的答辩组织、记录工作,原则上指导教师回避。
4.每个参与答辩的学生制作答辩PPT,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。
5.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,合理安排具体答辩时间,答辩时间段需答辩组成员全体到场。答辩安排提前通知到学生,答辩时间为5月1日至5月23日(含二辩安排时间)。
三、答辩流程
1.按照答辩时间,答辩秘书召集本组答辩成员、答辩人进入答辩场所,控制人数,核对身份,并做好答辩记录。
2.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,介绍答辩组成员并主持会议。
3.学生就毕业设计(论文)的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案、研究成果等采用PPT形式进行报告,其中学生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,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。
4.答辩组成员结合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、文字写作(规划设计)水平、口头表达能力等现场打分,给出答辩成绩。
5.5月23日上午8:00前将答辩成绩和答辩小组意见导入系统中,系统将结合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教师评分、答辩成绩形成毕业设计(论文)最终成绩,同时形成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书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答辩结束后,学生根据答辩组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,修改后的设计(论文)经指导教师认可后,提交最终版。
2.未通过答辩的学生,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,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后可安排二辩,时间为5月23日前,相关流程依据一辩进行。
3.各学院做好答辩监督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,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。
4.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等各种存档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打印、装订。
5.全部答辩教师均需在现场答辩。
五、材料提交
答辩开始前三日,各学院需将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安排电子版、纸质版(院长签字盖章)提交至教务处。
河北科技学院教务处
2025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