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读者们:
我们在此发布一条失物招领启事。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现并整理出了一批读者遗失物品,为确保这些物品能尽快回到它们真正的主人手中,特此发布招领启事,希望广大读者能积极参与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文明的阅读环境。
一、如何认领遗失物品
在发现您遗失的物品后,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认领:
请失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,如学生证或身份证,前往图书馆四楼读者服务处进行咨询,并完成签字认领手续。
认领时间定于5月29日至6月9日,每天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30。
二、认领须知
图书馆对于暂存的失物不承担保管责任。因此,遗失物品的师生请务必在6月9日之前前往图书馆认领。逾期未认领的物品,将进行作废处理。
三、部分失物展示
我们热切期盼每位遗失物品的师生能迅速寻回自己的物品,以便继续沉浸在图书馆的宁静与美好之中。
5月29日
图书馆